其他
垃圾短信“大爆炸”?国家明确!严禁擅自发送这类短信!
一是电商平台要立即全面自查自纠零售、金融等相关产品的短信营销行为,不得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请求擅自发送营销短信,完善现有短信营销预案,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阶段工作进展情况。
二是相关基础电信企业和短信息服务企业要立即完善管理制度和技术手段,加强短信端口接入管理,规范短信签名使用,不得接入违规转租资源,不得扩大签名使用范围,通过“回头看”,推动常态化治理。
三是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要加强垃圾信息投诉受理、线索转办及监测分析等工作,发挥“风向标”作用,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报告。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焦作日报新媒体中心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 点击关注 --
推荐阅读
总编辑:王静锋 统 筹:王 鹏
主 编:王晨光 编 辑:贾天罡
责 编:赵晓晓 校 审:王盈燕 丰舒潍
本报全媒体常年法律顾问:律师吕晓燕 律师朱建锋